主旨: | 檢送本縣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友善校園獎評選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申請對象及重要資訊摘列如下: |
(一) | 獎勵對象:112年度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各項議題實務,對校園和諧凝聚和學生成長導引,發揮正向深化力量,其表現優良之傑出學輔主管、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導師、行政人員及績優學校。 |
(二) | 遴選及薦送原則與限制: |
1、 | 俟本縣各級學校薦送資料遴選完畢,函報教育部複評。 |
2、 | 依學校班級數規範送件標準(所指班級包含普通班、資源班、集中式特教班、藝才班、體育班),規定如下: |
(1) | 班級數6班(含)以下,至少擇1項報名。 |
(2) | 班級數7-11班,至少擇2項報名。 |
(3) | 班級數12班(含)以上,至少擇3項報名。 |
(4) | 每校務必至少推派導師1名。 |
3、 | 曾獲教育部表揚之個人或學校,3年內不得連續遴薦。 |
(三) | 送件時間、地點: |
1、 | 時間:112年5月22日(星期三)前送達本縣蒜頭國民小學(免備文、郵戳為憑)。 |
2、 | 收件地址: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188號(嘉義縣六腳鄉蒜頭國民小學)。 |
三、 | 檢附旨揭計畫1份,遴選應備表件、表揚名額及獎勵方式等詳請參閱計畫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