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美術(視覺藝術):財團法人梅嶺美術文教基金會辦理113年第五屆『梅嶺盃』書法比賽,送件:即日起~6/03(一)中午止(請國文老師、美術老師、導師指導,洽訓育組送件)
https://www.jsjh.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22&nsn=17127
主旨: |
檢送財團法人梅嶺美術文教基金會辦理113年第五屆『梅嶺盃』書法比賽簡章,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梅嶺美術文教基金會113年4月25日(113)梅嶺基金會學字第1130018號函辦理。 |
二、 |
為弘揚書法藝術,扎根書法美學,推廣傳統詩文,傳承詩社智慧結晶,營造社會藝文風氣,提昇生活品質並延續梅嶺老師推動地區文化教育之精神,特舉辦旨揭書法比賽。 |
三、 |
參賽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 |
四、 |
初賽收件日期:113年5月20日至113年6月3日止。 |
五、 |
複賽日期:113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11時30分。(請提早30分鐘報到) |
六、 |
比賽得獎作品訂於113年10月5日公開頒獎,並於10月1日至10月13日假本縣梅嶺美術館展出。 |
比賽組別 |
初賽作品規格 |
複賽作品規格 |
國小中年級組 |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28格 |
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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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40格 |
高中組 |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56字,無格 |
®作品收件日期:自113年5月20日起至113年6月3日止(作品一人一件為限,
重複寄件者,不予評審;須加落款,不用裱褙;報名表須浮貼在作品背後右下角
(報名表如附件一);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初賽題目:以唐宋詩詞或名言佳句為主,並以不違背善良風俗及不雅內容為原則。
®收件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2-9號2樓
®收 件 人:梅嶺美術文教基金會-第五屆「梅嶺盃」書法比賽 小組收
®聯絡電話:05-3660668 蔡小姐
®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四十名,入選員額得視參賽人數及作品優異程度酌量增減。
®作品經收件截止評審後6月中旬,入圍名單由主辦單位公布在財團法人梅嶺美術
文教基金會臉書社團+粉絲專頁。
2、複賽—
®日期:113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請提早30分報到)
(如遇颱風或天災等因素,必須取消或延期,將以嘉義縣政府公告上班上課
之標準作為當日活動是否照常進行之決定。)
®寫字評分標準:1.筆法:50%。
2.結構與章法:50%。
®地點: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國小禮堂
®各組入選複賽者至指定現場書寫,題目當天公布,由樸雅吟社會員創作之詩詞為
主,若當天未到者,以棄權論。
®複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二張(紙上有本會印記),不得使用個人紙張,其
餘書寫工具請自備,不可有參考資料(含九宮格),落款處右邊須寫上標題及原詩
作者姓名,左邊請書寫者落款用印(國小、國中組無印者可免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