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民政處府民禮字第1020084619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收件期限自102年5月7日起至8月7日止,請推薦單 位逕將送審文件於期限內逕送該會。寄送地址:臺北市安 和路2段227巷10號該會辦事處收。 三、選拔表揚辦法及申請表可自網站下載http://www.fpfoun dation.org.tw/活動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