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協會:http://www.kaearoc.org.tw/html/
美術(視覺藝術):中華民國第四十九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嘉義縣複賽,送件:即日起至4/16中午止(請美術老師、導師指導,洽訓育組送件)
中華民國第四十九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嘉義縣複賽實施計畫
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二)規格
(三)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四)標籤由各校自製規格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正楷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小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一)複選:各校自行辦理初選作品,參加複賽作品請於民國107年4月16日(星期一)下班前,寄(送)達本縣梅北國小總務處溫舒鈞小姐收,郵寄信封上請註明第四十九屆世界畫展參賽作品,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送件請繳交作品清冊紙本,並將電子檔郵寄梅北國小公務信箱mbps@mail.cyc.edu.tw。
(二)決選:民國107年5月下旬在臺北市。
(一)選出各年級參加數五分之一作品參加決選。
(二)各年級複賽錄取『特優獎』十名,『優選獎』二十名、『佳作獎』若干名(獎勵名額視各組複賽作品數量增刪),得獎作者由縣府頒發參賽學生獎狀,以資鼓勵。
(三)榮獲全國決賽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優選獎(相當於第二名)之指導老師,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給予敘獎鼓勵。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
(三)參加決賽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四)全國決賽獲佳作以上(含優選獎、特優獎)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