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8年-倫理教育
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寶藏」甄選活動
一、計畫依據: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108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標:
藉由自我內心描述分享家訓對個人成長發展的影響、心得與感想等,喚起兒孫親情重溫及重視父母、祖輩教導、指引及提醒訓勉的溫馨感人話語,進而增進為人處事的方法和提升個各家庭重視品格道德與家庭倫理的觀念,帶動社會一片祥和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