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班級導師於110年1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填覆下列2個名冊,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109-寒假未到校低收入戶學生午餐費申請名冊」:低收入戶學生,無申請者請填「0」。
2.「109-寒假到校貧困學生午餐費申請名冊」:低收中低收入戶及清寒學生。
•逕送總務處午餐秘書,以利彙整如期回報縣府提出申請。